快递不送货上门成常态,收快递何时变成了取

购物开启“买买买”模式后,在家坐等收货很是惬意,但等到的不是快递员或是快递员的送货电话,而是手机中一个个“您的包裹在驿站、请凭取件码取件”之类让自行取货的短信。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不少市民反映投诉快递不送上门,甚至不打电话直接把快递放到别处后发短信让市民自行取件。

市民反映:收快递何时变成了取快递

10月9日,没有经过李女士同意,中通快递的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送到了快递代收点。“一个电话没有给我打过,也没有征得我任何同意,就私自放到了一个商店,短信通知我‘请21:00前来取’,收快递何时变成了取快递,‘送货上门’到底还有啥用?”李女士说。

家住大庆路的张先生自家小区门口就有一家快递店,除过邮寄包裹,也可以代收包裹。“我填写的邮寄地址就是这家快递店,但是送来的包裹只有极个别包裹放到这家快递店,大部分都被放到了菜鸟驿站,这家菜鸟驿站离我家小区要走十几分钟,放就放吧,放之前也不打电话,经常是发信息告知,有时连短信都收不到!”

“不管是啥快递都放到快递驿站,经常是好多快递赶在一起了,我没办法,只能分好几趟自己一点一点往回拿。”在新建路一小区快递驿站取快递的刘师傅说,之前有一次买的是海鲜,邮寄过来后快递员没打电话,直接放快递驿站了,发的信息我当时也没看到,等回头看到去取的时候,海鲜都臭了,为这事还和快递公司投诉了。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该快递员,但电话均未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中通快递的宝鸡区域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采访,需要记者和上海总部联系,他们不接受采访。

记者实地走访:快递不送货上门成常态

10月11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宝鸡市区的几个小区,发现未给收件人打电话得到许可,就将快递放到快递柜或者驿站后,再发信息告知让自行取件的情况普遍存在。

“不可能给你送家里,都是自己去取。”市民王阿姨说,之前还打电话询问,现在电话都不打,直接发短信让自己取。

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快递驿站发现,送到快递驿站的快递,几乎都不会配送上门。在大庆路一菜鸟驿站门口,记者看到,来取快递的人络绎不绝。“我们不送货上门,如果不方便一次性拿走,可以多放几天,我们人手也紧张,没法送货上门。”

“快递公司放我们店一个件给我们4毛钱,但我们不负责配送,都是自己来拿。”如意路一家商店老板告诉记者,代收快递就想着能多些人流量,也不指望这个挣钱。“快递柜和快递驿站其实方便了快递员,为快递公司节省了成本,毕竟每天几百件快递,如果快递员送件给每个人都打电话,肯定耽误时间,现在全部放到代收点,他们不就轻松了,快递公司还能少雇佣员工。”

“现在这边送快递没有打电话的,根本打不过来,我们都是直接放到快递柜或者驿站,就这样也得送到下午六七点了。”正在给东风路一家快递驿站放快递的一快递工作人员表示。

官方回应:拨打邮政业消费者投诉电话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宝鸡市邮政管理局。该局市场监管科李科长表示,正常情况下应该送货上门,要放到菜鸟驿站或者快递柜必须得经过收件人同意。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也就是说,按照以上规定,快递企业、快递员应将用户的快件直投到户,如需用户自取,应和用户进行协商,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如有邮政、快递企业收寄服务,未达到邮政、快递服务标准,违背用户意愿,要求用户自取快件的,市民可以向相关快递企业进行投诉。

“和快递企业投诉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拨打邮政业消费者投诉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快递员没有给业主打电话,直接就把快递放到了驿站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快递就是指送达到收件人手中,这是快递的要求。

律师意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原本是为方便无法及时取件的消费者而设立,但从以上调查结果看,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变成了方便快递员。快递员未经同意就将快件放入快递柜的行为,既有悖于《邮政法》的规定,又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赵良善强调,驿站是一个平台,和快递员是一种协议的关系。如果存放到驿站所支付的4毛钱包含了送货上门,驿站就有义务送货上门。如果4毛钱不包含送货上门,那么该协议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是不允许的。同时,根据相对性,该协议只能约束驿站与快递员,对消费者无约束力,消费者仍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华商报记者李琳




转载请注明:http://www.tqdingjunhui.com/dfwfw/11796.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