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处张家港市某饮料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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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张家港市场监管局产品可靠性报告

典型案例

张家港市某饮料机械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例

年3月,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张家港市某饮料机械(以下简称某)在阿里巴巴网店广告发布中存在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网店核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不仅广告上存在问题,而且店内可能存在以虚构交易提升企业商业信誉的行为,由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该企业网店实际负责人为总经理姐姐张某,为提高该网店产品在平台内的页面排名,该网店负责人与苏州某家网络公司伪造交易记录26条,使购买者在平台内进行搜索时,使产品更容易展示在购买者视野内,以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增加其商品的展现量和交易机会。

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何多方面的获取当事人刷单炒信的证据。在此次案件调查中,涉及的当事人一共为三方,一方为网店实际控制人张某,一方为某,一方为为其刷单的苏州某家网络公司。虽然在案件调查中,张某及某的法定代表人都已经承认其刷单炒信的行为,但孤证难立,且询问笔录的证明力又不够强,如何找到其他更有力的证据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执法人员的思考下,证据的固定有了三个方向。

第一是物流单号。执法人员考虑到帮助其刷单的公司从成本的角度出发,一般不会寄送实质的包裹,而是会选择空单号。部分的快递记录也从侧面支持了执法人员的想法,一些实际距离较远的快递,物流一般需要3-4天的时间,而在物流记录上却显示一天后收件人便收到了快递。在得到这些消息后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订单的快递单进行了调查,果不其然,这些快递基本都是虚假的快递单号,在物流公司根本查不到相关的物流记录。

第二是明细账及通讯聊天记录。执法人员在询问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刷单是由某网络公司员工孙某负责,双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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