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年度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截止时间:00年6月30日
实施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本申报指南奖励或补助的对象按从优、从高、同类别不重复计算的原则享受奖励或补助;
通
知
按照长沙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的通知》(长县政发〔〕10号)(以下简称《政策》)的要求,根据《长沙县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服发〔〕1号)的规定,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一、组织机构奖励或补助兑现工作由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实施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本申报指南奖励或补助的对象按从优、从高、同类别不重复计算的原则享受奖励或补助;三、项目申报标准(一)电子商务(1)经认定的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孵化器基地,需符合长沙县集聚区的认定标准,商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且入驻率达80%,营业期满一年后,首次奖励00万的40%,营业期满两年后,奖励剩余的60%。()BB、BC等电商平台也可指自有手机APP。电商平台达到一定规模,是指平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一定额度,其中BC平台年销售额突破万元、万元、万元、0万元、1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0万元、50万元、万元的一次性奖励。BB平台年销售额突破0万元,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采用00电子商务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是指线上销售额首次达到万元、万元、万元、万元、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线上交易额占年度总销售额超过0%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除在第三方平台销售外,也可指手机APP(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