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公路智能物流方式发展前景

一、公路智能物流

公路港模式也称公路港,为传化物流公司所创立并推广的一种物流服务模式。公路港模式是基于科学规划和设计建设的功能模块,并定位于第四方物流的“物流平台集聚服务商”。由于第四方物流可为第三方物流提供优质的供应链解决方案,而城市物流配送更多的是第三方物流,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设想,即公路港模式可以更好地为城市物流配送服务。

前瞻产业研究院在《-年中国智能物流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配送要以公路港作为中心,通过集中社会上分散的中小型配送企业,借助公路港第四方物流的物流技术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实现城市物流配送的最优化,达到降低物流配送成本的目的。并且,物流配送企业在城市物流配送中的实际配送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都可以及时地反馈到公路港中,以便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便对下次物流配送提出改进。

要实现公路港模式在城市物流配送中的有效应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以公路港为中心

以公路港为中心才能保证物流、信息流、车辆路径规划、企业管理等可在统一的模式下进行和监管。而且,城市物流配送企业人驻公路港后,必须服从公路港的统一安排,企业自身的资源必须毫无保留地给予提供,以保证可被公路港所用,这就要求企业在入驻公路港时双方必须对合作的内容以及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确定,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或合同。

(二)以城市物流配送为基础

以城市物流配送为基础可以保证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物流配送在建设和运行中不会脱离城市配送的范畴,便于公路港更好地了解城市的实际情况;另外,可保证公路港在将来的发展中仍然考虑将提供区域内物流规划服务作为重点物流服务业务,对于其中所产生的问题也能及时高效地予以解决。

(三)以物流配送企业为主体

不论是自营物流还是第三方物流,都是城市配送的直接参与者与直接利益所得者,它们是检验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物流配送可行与否的实践者,同时也是第四方物流在国内发展的见证者。因此,以物流配送企业作为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物流配送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

(四)以第四方物流为手段

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物流配送旨在实现第四方物流对城市物流配送的积极作用,因此不论是建设还是运行这种新的配送模式,都必须要体现技术的优势。应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供应链管理理念,是公路港模式下的城市物流配送同其他城市物流配送方式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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