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全文
导读
日前,天津市发布《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助力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为促进快递业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提供了大量利好政策。方案明确,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区。充分发挥天津海空两港优势,逐步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仓储物流、分拨配送、贸易服务、线下体验等全产业链支撑体系。支持东疆保税港区探索利用班轮运输优势,开展中韩、中日海运快件业务。增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进出口货运能力。
《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建设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是我市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举措,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更好地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积极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一项综合改革试验。为全面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17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按照政策引导、机制创新、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逐步建立起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打造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高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先行先试、有序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大胆探索,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选择重点区域率先开展示范建设。同时加强对综合试验区试点成果的评估,循序渐进,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
2.坚持大胆创新、规范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综合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着力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城市规模、口岸特点、产业结构和发展条件,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综合优势,在业务模式、服务管理、配套环境等方面突出区域特色,以点带面,取得重点突破,探索具有天津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4.坚持进出并重、以出为主。坚持进出口全面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现有业务模式。同时,以B2B(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为突破口,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助推"中国制造"更好更快地走出国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为打造贸易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
5.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参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改善环境、培训人才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6.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融合。
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三)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互联网+外贸"发展战略,力争经过3至5年的改革试验,把综合试验区建成以线上数据集成、多种模式共存、综合服务完善、交易规范可信为主要特征,以物流通关渠道、单一窗口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为核心竞争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创新试验园区"平台相结合,投资贸易便利、监管服务高效、法制环境规范的京津冀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引擎和全国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示范区、仓储物流中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创新创业先行区。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示范区。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优势和政策,争取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措施,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的先行先试。
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区。充分发挥天津海空两港优势,逐步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仓储物流、分拨配送、贸易服务、线下体验等全产业链支撑体系。
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引领区。探索"互联网+外贸"的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外贸出口基地、传统外贸企业、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对接,探索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新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4.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先行区。结合我市众创空间资源与优势,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到综合试验区创业创新、集聚发展,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示范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载体。
二、主要建设任务
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为基础,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领域开展创新,建立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或商品采用分类分级监管,并依托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提供金融、物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形成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参与,进出口并重、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主要任务是构建"两平台",完善"五基础",创新"八体系"。
(一)构建"两平台"。
1.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建立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集通关、税务、外汇、支付、信用、商务、物流、大数据等各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商务、金融、市场监管、邮政、公安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形成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相关基础信息与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的数据格式标准。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商务服务。
2.线下"创新试验园区"发展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高新区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园区。通过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推动各区县结合区内业务开展情况、产业基础,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实现电子商务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作用,叠加政策辐射优势,打造建设"海、陆、空"门类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集中监管园区,形成错位集聚、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以津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为依托,选择水果、肉类、冰鲜及鲜活水产品等探索开展生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政策创新、功能创新,打造中国北方食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二)完善"五基础"。
1.拓展业务模式。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作为主攻方向,研究探索涵盖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各个环节的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创新模式。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大力发展工业品、大宗商品等B2B领域的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具有天津竞争优势和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和平台。支持经海山东白癜风医院白癜风医院南昌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