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典型案例酒店快递公司外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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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这两条规定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借着宪法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该院审理涉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情况及典型案例。根据三中院的通报,近几年,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从“倍数级”进阶至“指数级”爆炸式增长,酒店、快递公司、外卖平台等企业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特点分析:酒店、快递公司、外卖平台成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根据三中院的统计,自该院年7月建院至今,辖区法院共受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公诉案件75件,涉案人员人,涉案单位2个,其中上诉案件16件。通过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涉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呈现以下4个特点:1,从“倍数级”到“指数级”爆炸式增长从信息特点看,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从“倍数级”进阶至“指数级”爆炸式增长。在信息类型上,涉案信息过去主要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等传统静态信息,现增加了征信信息、定位信息、行踪轨迹信息、住宿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等多方面、多维度的动态信息。从个案上看,被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日益庞大,储存信息的载体从传统的U盘、硬盘等变为储存量更大的云盘。因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存在重复、混同、庞杂的特点,且数量巨大,信息本身识别困难,鉴定机构在认定涉案信息数量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与之相对的却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打包出售、价格低廉,甚至在犯罪分子间进行二次贩售。2,“暗网”交易出现监管难度增大从犯罪手段看,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不仅包括通过木马程序、改写网址、架设服务器、搭建网站等有技术含量的方式对特定机关、机构的数据库资料秘密窃取,也包括通过流动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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