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年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项

申报通知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经发局,各镇经服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号)以及《苏州市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和苏州市吴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有关实施细则》(吴经信委〔〕42号)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政策及操作细则,按照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由各区(镇)审核后将材料汇总报相关科室,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办公室,于年12月12日前反馈至区经信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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