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航bull原创物流运输企业保险购

张茂林律师

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

“快索赔”团队负责人挂靠型物流运输企业占据着物流运输行业非常大的比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挂靠型的物流运输企业也在不断完善经营方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通过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来规避挂靠关系的认定,但是在实践中,物流运输企业因为收取挂靠费用、合同不完善、共用道路运输许可证等问题造成很多法院认定名为分期付款、融资租赁关系,实为挂靠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因认定为挂靠关系给物流运输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包含因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实际车主所雇员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货物运输损失及保险追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如何规避上述因挂靠关系产生的法律风险,物流运输企业在规范管理、完善合同等措施外,还应通过合理购买保险,让保险公司来承担挂靠关系造成的损失。本文主要针对挂靠型的物流运输企业,分析如何购买保险去能更好的规避赔偿责任。挂靠型的物流运输企业一般在收取一定挂靠服务费用后,会为货车司机提供保险咨询购买、车辆金融服务、审车、审证等服务,但是这种服务以及盈利模式已经不是主流方向,因为这种模式对于采取分期付款、融资租赁型的企业而言会大概率被认定为挂靠关系,很多采取分期付款、融资租赁型的企业,通过购买保险来获取保险公司的返利作为公司的盈利点,这种盈利一般不会被法院认定为挂靠管理费用,从而规避分期付款、融资租赁车辆与物流运输企业存在挂靠关系。1、如何规避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损失,大部分物流运输企业都通过购买大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赔险等,将企业风险最大的部分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所以本文针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购买不再做阐述,因为从事物流运输行业的车辆大部分为重型卡车,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非常严重的、赔偿金额也是巨大的,建议物流运输公司购买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金额在五百万到一千万。2、对于企业面临的用工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9号)中指出,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本作者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发现,很多物流运输企业负责人并不清楚市面上的各类保险的区别,从而造成保险并未很好的分担企业的法律风险,那么,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驾乘意外险、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如何购买呢?首先我们通过下图对比各类保险的区别。对比内容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雇主责任险驾乘(团体)意外险工伤保险保险标的员工本人雇主对雇员的法律责任员工本人员工本人保险关系投保人:雇主被保险人:员工投保人:雇主被保险人:雇主投保人:雇主被保险人:员工投保人:企业被保险人:员工受益人员工雇主员工员工承保范围车上意外所有意外及猝死、职业病、法律费用所有意外工伤或视为工伤赔偿责任事故责任比例赔付过错赔偿责任定额赔偿定额赔偿主张赔偿权利人员工雇主员工企业或员工赔偿款收款人员工雇主员工企业或员工投保模式按座位跟车跟车、跟人跟车、跟人跟人根据上图各类保险的对比,物流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运营模式,购买不同类型的保险,比如,驾驶员比较固定的公司,购买工伤保险是非常实惠且保障较充分的险种。但是一般挂靠型的物流运输企业,企业并不对其名下车辆的具体运营进行管理,从而造成挂靠车辆所雇佣的司机并不为公司所知,结合物流运输行业驾驶司机的流动性较大的现状,本作者不建议购买工伤保险进行风险规避,因为购买工伤保险需要实名购买,因未及时购买工伤保险,非常容易造成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脱保,从而由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实践中,有部分用工主体仅为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例如驾乘意外险、团体意外险等)而未购买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以期用更小的成本来处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但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金毕竟不等同于用工主体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对于用工主体责任可否在雇员领取意外保险金范围内免于承担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大争议。部分法院判决认为意外险与人身损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雇员领取意外保险金后并不影响其就人身损害提出赔偿,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应认定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比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粤民终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法律及司法解释并不禁止受工伤的职工或其家属获得双重赔偿。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性质上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不能免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负有的法定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或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针对这种情况,本作者建议物流运输企业根据驾驶员流动及管理情况购买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因为其承保范围小等问题并不能承保车上人员在车下活动的损害,故车上人员险只能作为补充保险购买。3、对于货物运输损失,市面上现有的保险有两种,一种为货物运输险,一种为物流责任险,这两种保险的区别,下图为两种保险的区别。对比内容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标的货物本身承运人对发货人所付赔偿责任投保模式每票申报全年一张保单,一次性缴费计费标准货物价值物流企业全年营业额受益人货主物流企业赔付标准货物价值承运人对发货人所付赔偿责任承保范围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主张赔偿权利人货主物流企业保障程度点到点(仓到仓)物流全过程(包括转运)保险公司代为追偿权可以向物流企业追偿无权追偿货物运输险需要承运的每票货物均向保险公司申报货物价值并缴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是货物所有权人,严格从法律角度考量,物流企业是无权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赔款的收款人也是货物所有权人。而且物流公司只是投保人,如果在保单中没有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在赔付货主后是可以向投保的物流企业进行代位追偿的。承运人责任险则只需要全年签订一张保单或保险合同,不需要每票申报,一次性缴费。投保的物流企业是提请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款收款人,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无权向投保的物流企业进行代为追偿。物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灵活选择投保险种,相对而言,承运人责任险更能保障物流运输企业的利益。以上,就是本作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总结的诉讼理赔角度下保险购买策略,以期望能帮助挂靠型物流运输企业在保险购买时参考,以规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赔偿责任。

图文:张茂林

编辑:史佳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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