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流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根据市商务委有关物流业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更好、更安全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民生供给,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本市范围内物流活动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物流企业防控措施、作业现场防控措施、物流配送防控措施、作业人员防控措施、作业区域防控措施、出行来访和后勤防控措施、设施设备防控措施等。

二、作业现场防控措施

(一)企业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二)企业运行时应准备好相应的防护消毒物资,保障现场人员安全。

(三)对库区场所及搬运器具定期消毒,并做好日常登记。

(四)做好货物进出信息核验及登记制度。

(五)货物交接采取严格的人员登记制度。

三、物流配送防控措施

(六)随车须携带防护消毒物资,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货物交接做好真实的人员信息登记。

(八)货物交接完毕须对人员及车辆进行消毒措施,并做好登记。

(九)所有交接笔录须保留天及以上。

四、作业人员防控措施

(十)上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十一)下班: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到家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减少不必要的聚会。

五、作业区域防控措施

(十二)进入工作区域:进入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行工作,并洗手。若体温超过37.2℃,回家观察休息,医院就诊。

(十三)工作场所清洁:保持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工作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接触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十四)参加会议:佩戴口罩,会前洗手消毒。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开窗通风。

(十五)就餐:采用分时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十六)工间运动: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

六、出行来访和后勤防控措施

(十七)公务出行:出行人员须检查自身防护措施及“随申码”的自我状态,配合出访地的防控要求。专车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十八)公务来访:对来访人员做好测温及来访的相关信息登记,查验“随申码”状态,并检查来访人员口罩佩戴。

(十九)后勤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十)公共区域清洁: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七、设施设备防控措施

(二十一)企业应制定仓储物流设施设备防疫管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对仓储物流设备做到每日定时消毒,特别对多人多频次使用的设备进行重点防护。

(二十二)物流配送车辆必须做好站点消毒、进场消毒措施,并做到专人或者班组负责制,做好消毒登记。

上海市物流协会

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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