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快递的问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随着这几年快递量的增长,快递行业的服务可以说是退化了太多了,以前都是送货到家,现在基本上都不送货上门了。
有的打电话通知到小区门口取件,有的直接放在快递寄存点,然后让顾客自己去取,甚至出现了第三方企业,快递智能寄存柜,而且超时要收费。免费送货上门的没有享受到,变成了一种客户自愿的收费服务。
原本就是一个邮递到家的服务,到现演变成了寄存柜产业收费服务,后面在诞生个送货上门收费服务,从客户兜里掏钱,煞费苦心啊。
近日一网友就体会一次百世快递的“好服务”,从海南订购的一批椰子,用百世快递在路上跑了6天,到第六天的时候查看物流,信息显示“派件送达,请前往老中学西边第四家,XX百世快递领取您的包裹,联系电话”.
看到物流信息的那一刻以为已经送达了,然后琢磨这个地方在哪里!因为是晚上才看到,所以就给快递员发了一条短信,询问快递点在哪里,快递员的回复是就在收件地点附近。
第二天一早就过去取快递,时间是早上8点半,网友通过询问朋友,才弄明白寄存点在哪。到了寄存点发现门还没开,因为是从海南购买的椰子,在路上已经跑了6天了,担心变质,所以给寄存点打了个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快递还没到”“物流信息显示已经到了啊?”“没到,我敢肯定还没到,今天中午12点半一定会到”
快递不送货到门,还要求客户自己去寄存点拿,寄存点找不到,耽误时间和精力,花钱买的服务,没道理啊!
我们网购的时候就已经购买了送货上门的服务,任何快递公司不送货上门都是违规的。有一部人因为不在家要求寄存的都是与快递员沟通协商的结果,没曾想演变成现在的普遍现象。
但是对那些老弱病残,时间紧迫的人来说,花钱购买的送货上门服务,却没有享受到,那么就应该进行维权。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然而这项规定已经大打折扣了。
据邮政相关部门表示:“快递服务,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送达”。而现实却是狠狠地打了一巴掌。